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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木第二十 - 《庄子》原文及注释
山木第二十 · 外篇 · 《山木》通过大树和鹅的寓言,探讨如何处世免患。提出“材与不材之间”的权宜之计,但最终仍要“乘道德而浮游”,超越相对价值。
庄子行于山中,见大木枝叶盛茂,伐木者止其旁而不取也。问其故,曰:无所可用。庄子曰:此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夫子出于山,舍于故人之家。故人喜,命竖子杀雁而烹之。竖子请曰:其一能鸣,其一不能鸣,请奚杀?主人曰:杀不能鸣者。明日,弟子问于庄子曰:昨日山中之木,以不材得终其天年;今主人之雁,以不材死。先生将何处?庄子笑曰:周将处乎材与不材之间。材与不材之间,似之而非也,故未免乎累。若夫乘道德而浮游则不然,无誉无訾,一龙一蛇,与时俱化,而无肯专为。一上一下,以和为量,浮游乎万物之祖,物物而不物于物,则胡可得而累邪!此神农黄帝之法则也。若夫万物之情,人伦之传则不然,合则离,成则毁,廉则挫,尊则议,有为则亏,贤则谋,不肖则欺。胡可得而必乎哉!悲夫,弟子志之,其唯道德之乡乎!
工具介绍
《庄子》书分内、外、杂篇,原有五十二篇,乃由战国中晚期逐步流传、揉杂、附益,至西汉大致成形,然而当时流传版本,今已失传。目前所传三十三篇,已经郭象整理,篇目章节与汉代亦有不同。内篇大体可代表战国时期庄子思想核心,而外、杂篇发展则纵横百余年,参杂黄老、庄子后学形成复杂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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