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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 《史记》原文及注释
田敬仲完世家第十六 · 世家 · 本篇记载田完奔齐、田氏代齐的过程,是春秋战国时期重要篇章。
陈完者,陈厉公他之子也。完生,周太史过陈,陈厉公使卜完,卦得观之否:是为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而在异国乎?非此其身也,在其子孙。若在异国,必姜姓。姜姓,四岳之后。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厉公者,陈文公少子也,其母蔡女。文公卒,厉公兄鲍立,是为桓公。桓公与他异母。及桓公病,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为厉公。厉公既立,娶蔡女。蔡女淫于蔡人,数归,厉公亦数如蔡。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林自立,是为庄公。故陈完不得立,为陈大夫。厉公之杀,以淫出国,故春秋曰“蔡人杀陈他”,罪之也。
译文:陈完,是陈厉公他的儿子。完出生时,周太史经过陈国,陈厉公让他给完卜卦,遇到观卦变为否卦:这是“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这表示他将代替陈拥有国家吗?不在这里而在异国吗?不是在他本身,在他的子孙。如果在异国,必定是姜姓。姜姓,是四岳的后代。事物不能同时壮大,陈国衰败,他就要昌盛吧?厉公,是陈文公的小儿子,他的母亲是蔡国女子。文公去世,厉公的哥哥鲍即位,就是桓公。桓公与他是异母。到桓公生病,蔡人替他杀死桓公鲍和太子免而立他,为厉公。厉公即位后,娶蔡国女子。蔡女与蔡人淫乱,多次回蔡国,厉公也多次去蔡国。桓公的小儿子林怨恨厉公杀死他的父亲和哥哥,让蔡人诱骗厉公而杀了他。林自立,就是庄公。所以陈完不能即位,做陈国大夫。厉公被杀,是因为淫乱出国,所以春秋说“蔡人杀陈他”,是归罪于他。
工具介绍
《史记》是由司马迁撰写的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共3000多年的历史(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史记》最初没有固定书名,或称“太史公书”,或称“太史公传”,也省称“太史公”。“史记”本是古代史书通称,从三国时期开始,“史记”由史书的通称逐渐成为“太史公书”的专称。《史记》与后来的《汉书》(班固)、《后汉书》(范晔、司马彪)、《三国志》(陈寿)合称“前四史”。刘向等人认为此书“善序事理,辩而不华,质而不俚”。与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并称“史学双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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