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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农卖菜获利14元,却被罚款10万!人民网评论:罚出的是权力豪横

作者:飞翔 日期:2023-10-18 分类:社会百态

用地沟油的火锅店不去查,药店的药品虚高那么多不去查?普通人就赚14块就罚十万,别人用地沟油挣千百万,那又该罚多少,翻千倍就要罚几十亿吗?——网友热议仅获利14元,“喜提”10万罚款据福州新闻网的报道这是某地一名老农因为销售不合格芹菜领了天价罚单。老农批发70斤芹菜去卖,仅获利14元,却被有关部门罚款10万元!开始是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以罚款5万元!然而因为老农交不起罚款,于是某部门申请强制执行,并再加处罚款5万,也就是5万+5万一共10万元的罚款,并要求法院强制执行。(5万都交不起了,10万?钱从哪来?)这事引起广大网友关注。事件经过事件回到2019年9月,家住某地的老伯出门路过隔壁王大姐家的菜地。“王大姐,今天的芹菜看起来真不错呀,长势挺好的!”“是呀,今天的芹菜特别‘水灵’,新鲜、很脆爽,你拿去批发市场,很多人要的!”于是老伯花了122.5元买下采摘了70斤芹菜。老伯从菜地出来,立马就拉着70斤芹菜赶到某蔬菜批发市场,毕竟芹菜比较新鲜,表面看非常好,所以很快就被蔬菜批发商行买走了。但卖不上价钱,批发商砍价太狠了,只接受每斤1.95元的价格,老伯也是实在人,也不想讨价还价,一共是136.5元,减去进货价122.5元,转手也就赚了14元,人工费都还不算。这笔买卖真不值,然而令他没想到的事,还在后面!也就是当天,某超市的采购人员也来到批发市场,正好找到这个从蔬菜批发商,并从他那里买了7.5斤芹菜。说巧不巧,第二天当地的某部门,正好抽检了该批芹菜,经送检,发现毒死蜱项目不符合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这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于是顺藤摸瓜最后查到源头在老伯这里,于是就有了,上面的处罚。可以说,老伯也是一脸郁闷:天哪,我怎么闯了这个祸啊!经多次催告,老伯无力履行,某部门于2023年2月14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及加处罚款等,一共10万元。一审法院:处罚畸重,不准予强制执行!不服,上诉到二审: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老伯的心终于放下了。5斤芹菜罚款6.6万元无独有偶,去年8月份也有类似的案例:5斤芹菜罚款6.6万元!一样是芹菜!也不知道这菜上辈子干了什么坏事。据报道,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一家蔬菜粮油店,在某农贸市场从一农户手中购进7斤芹菜,其中2斤被榆阳区市场监管局提取检验,剩余5斤以每斤4元的价格售出,共收入20元。约1个月后,榆阳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处以罚款6.6万元。人民网都发表了社评:“小过重罚”何时休?买卖有毒芹菜,一共七十斤,最后被罚五万元,而且还是该被罚者态度不错的情况下罚五万元。而最近某水产公司从日本进口一批核污染水产品,一个大型的进出口公司仅仅就罚了1万。本人认为对人的危害性更大,可是罚款一万元,这个罚款的度,究竟是怎么算的?不知有没有专业人士说说看。一位粉丝:我就是市场局的,换我是办案人员绝不会这样处罚。这种情况当以批评教育为主,我从来不罚小商小贩,只罚违法的有钱企业。另外,这市场局的法制部门是怎么审核的案件?违法金额才14元不管几倍处罚也罚不到5万啊?法规规定的罚款数额是有自由裁量标准的!处理问题是不是得从根源查起,比如卖保健品,是不是也得从产品批号和生产原料源头开始查呀?老伯也就算一个流通链条当中的一个环节,关于食品安全是国家的管理的重点,确实要罚,但是源头在哪?也有知情和不知情的区分。也有不少网友:食品安全,必须重罚,坚持底线,才不会让人脉份子投机取巧!有些事有一就有二,有人不知情,就有不法之人装作不知情逃避法律制最后个人认为罚还是有必要的,毕竟产品有质量问题。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是专门经营果蔬的公司,那怎么罚都不是问题,因为他们进货就必须抽检。店家无法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查验义务等等现在只是个农民卖点小菜,而且金额又如此微小,应该以教育警告为主。正如人民网2022-08-30发表的文章《人民热评:“小过重罚”何时休?》:该不该罚款?该罚多少?不能随心所欲拍脑袋。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小过重罚”,罚出的不是法治尊严,而是权力豪横,既无法让被罚者口服心服,也无法赢得公众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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